甘子弘首部作品,「香港風水神探 重案手記」 甘子弘首部作品,「香港風水神探 重案手記」

甘子弘要改變自己人生目標
由一位香港警隊重案組的刑警,搖身一變成為熱爆馬來西亞的全職風水師,原因是甘子弘知道自己下半生有一個使命?
他創下一個歷史,在2008年運用風水學在馬來西亞國家做義堪風水籌款,並籌得港幣二十萬,全部捐到紅十字會做四川振災。可以說是創下風水界一個義堪風水歷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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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子弘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裡,可以做更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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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時此書在各大書店均有售(商務、三聯、中華書店、大眾書局、二樓書店均有售。)
書中部份內容
自序
很不容易走過二十五年的員警生涯,當中經歷新舊交替的八十年代,九七年香港回歸中國後的警隊變遷,二十一世紀新的警隊文化出現,箇中有不少難忘的經歷,藉此以文字的方式記錄下來,作為留念。
員警是我的職業,研究風水、易學是我的興趣,怎樣可以將兩者融為一體,在一九九一年當我開始學習風水時,這個概念已經開始在我的腦海中萌芽。
易經太極陰陽圖理論中指出:太極是由無極所生,無極是在宇宙未成形前的一種氣化狀態,即是道家所講的混沌未開,當中白色是陽,黑色是陰,陰陽兩者的形狀,好像兩條魚在緊緊互抱著,形成一個球體,呈現一種互相對立、互相依存、互相補助、相輔相生的狀態,最後形成一個和諧的景象。
這時侯,太極圖啟發了我,將員警工作是講求科學證據的實體線,及風水是古舊文化的一種較虛無的東西,兩者不同領域的東西分為陰陽去看;然後將兩者合為一體。
這個觀念奠定了我走向‘風水文化’研究之路的第一步。將‘風水’這一門學問運用到日常工作,作為風水命理易經五行的一個研究平臺,並希望日後因緣成熟時,可以將此輯錄成書,與大眾一同分享。
在蒐集資料的同時,我把查案的過程,配合我對風水命理的心得,以故事手記的形式寫出,一方面既可藉此增加閱讀的趣味性,而另一方面,喜歡研究風水、易經的同好,也可以作為參考之用,兩者兼備。
這本書所記載的案件,對很多員警同袍及前輩來說,也許是一些微不足道的案件。但對於我個人來講,這些都是相當寶貴的經歷和一些難忘的回憶。
最近韓國、日本爭相向聯合國申請把「風水」列為他們國家的文化遺產,並企圖把這種「文化主權」收歸國有。反觀中國人則視「風水」這門學問為迷信,沒有積極推廣和發揚這種古文化優越之處,為此我感到非常悲憤,同時卻不禁概嘆惋惜。
我寫此書,主要是傳達一個訊息,就是從真實事件當中,印證風水、易經的理論是有作用、有功效,有實用價值的。因此,我用「以果求因」的方式去證明風水、易經的準確性。通過多年的研究和實踐,讓我有信心,也有義務去發揚中國的這一傳統國粹風水文化,借此證明「風水」是一門有相當價值的文化資產,希望各位讀者不要忽視我們這種古代文化的存在價值。
寫這本書我還有另外一個目的,就是想借助書中記載的真實個案,向人們傳達另一個訊息,就是「命運」、「空間」、「因果」三者的關係。我本身是研究易經陰陽五行,同時亦深信佛教所講的六道輪迴因果關係,希望將因果的「善因」回歸於本義,因為《周易》之道,是積極的,形而上的,而非迷信的。另外我在書中幾個個案的結尾部份,加入佛教大德對生死方面的看法,並與大家一起分享。
「因果」、「命運」兩者都會支配著我們運氣,影響著我們的行為。由於我的佛學根基尚淺,所以不敢從佛教理論來詮釋,唯有以較有把握的易經、風水方式去解讀。易經作為中國群經之首,而風水是由易經所演變出的一門學問,兩者同樣有三千多年的歷史文化背景,所以我認為這兩門古代學說都有著足夠的理論來支持我的解釋。  
綜觀二十多年來我在警界的工作經驗,我接觸過很多死亡事件,在人生經歷過程中,我體驗出一個道理,就是在我們這個世界裡,應該有另外一個空間存在,而非我們肉眼所看到。也許有很多讀者不同意這個講法,即使我們抱著懷疑的觀念,但是這個空間,依然存在。
當今無論什麼宗教(佛教、道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、伊斯蘭教),都不若而同指出,人死後會上天堂或落地獄,而天堂和地獄就正好是另外一個空間。
再深入一層探究,如果我們用佛教的理論去解讀的話,人的思想行為是可以決定我們死後所到的空間。而行為中的「善」、「惡」會驅使我們到達不同的終站,簡單的說,就是善行的人會登極樂天界,惡行的人會下地獄受苦。
在現今科學知識範圍外,人類多次證實西藏密宗的大寶法王、淩波切,在死後可以再度轉世回到人間,他們甚至在生前預先得知死後將會投胎到什麼家庭,居住地點等,這些高僧因為他們長時間修煉才有這種能力。
我借助大寶法王轉世的真實個案,去再一次證明空間、因果的存在關係。最後希望讀者能藉此思考「善行」這種微妙行為,能帶給我們福慧。引出太上感應篇一句:「禍福無門,惟人自召。善惡之報,如影隨形」。
書中有很多不盡之處在所難免,希望各位大德前輩能對後學作出指正,並不吝給予意見。
甘子弘
二O一O年歲次庚寅年九月於香港
書中目錄
目錄
冷血刀手街頭狂砍七歲小童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35
恐怖差館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57
蝴蝶刀兇殺案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81
殺戮都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07
酩酊殺機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27
死亡遊戲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49
孌童犯警署離奇墮樓案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63
消防員殺妻案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75
誤殺表弟棄屍案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97
三百萬元電子零件欺詐案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2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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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(一)
冷血刀手
街頭狂砍七歲小童
案件提示:一起七歲小童被刀手狂砍事件,轟
動整個香港,它所呈現的不僅僅是社會上的暴力
問題,更有不為人知的母子之爭。
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。 在金鐘高等法院內,一早擠滿了前來聽取宣判的香港傳媒和熱心市民。 「Court,起立!」在法庭書記宣誦過後,隨即由檢控官展開冗長的結案陳辭。 經過一連串法律程式後,最後由法官賴磐德宣
讀判辭。「案件編號H C C C 3 X , 3 3 / X 6,現本席裁決如下...」 關於這起案件,必須回溯到案發當天說起。
救救我的孫子
二○○五年八月二十五日,星期四的傍晚時份。一聲慘叫聲:「嬤嬤、救命。」,驚動了荃灣梨木樹邨第五座附近的街坊,而位於「黃家華議員辦事處」內的一名職員亦不例外,連忙跑出門外看過究竟。 正當他推開辦事處大門,映入他眼裏
的竟是一名年約七、八歲大的小童,身上沾滿了鮮血,倒臥在辦事處門外。而在小童身旁的,是一位被嚇至驚惶失措的老婆婆。老婆婆以無助的眼神望著眼前這名議員助理,回頭再看看倒臥在血泊中的小童,口中抖震地喊出:「救救我的孫子,他被人砍。」,便隨即癱瘓在地上。該名職員目睹眼前情況,他認為有責任通知警方,當下立即跑回辦事處內致電報警。另一方面,數名街坊合力將小童抬入第五座地下大堂,正在辦事處接見街坊的黃家華議員亦聞風趕至,脫下身上的恤衫包裹著男童的手腕。男童一面忍受著莫名的痛楚,一面追問:「叔叔,為什麼我的手那麼痛?」。黃家華議員本想向小童安慰幾句,但目睹小童堅強的個性,最後還是忍住了。
接波
當天,我正駐守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,編排在上中更(即下午二時四十五分至晚上十一時十五分)執勤,任務主要是在葵湧、荃灣區內的桌球室、遊戲機中心、麻雀館、卡拉OK及按摩指壓中心等場所執行反黑行動。下午八時許,我正和全體隊員,在總督察伍Sir帶領下,來到荃灣福來邨路德圍某桌球室執行查牌行動。此際,伍Sir的手提電話響起,對方傳來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陳國強的聲音。「小伍,通知一班手足馬上暫停所有查牌行動,立刻趕到梨木樹邨第五座報到,有起小童被砍血案要你們來到接波。」一般而言,重案組如非必要,高層是不會叫停我們手上的工作,來到處理另外一起案件。因此當時我知道應該有重大案件發生。警務人員辦事一向講求效率,十分鐘不到,我們已經趕抵梨木樹血案現場報到,在聽取高級警司陳Sir訓示過後,我們便隨即展開工作。遇害男童名叫岑浩賢、又叫賢仔;七歲,與家人居於同邨第五座某單位。賢仔在邨內的主愛小學就讀上午二年級,每天下午放學後,都會由祖母帶到在第六座開辦的補習社補習。
這天他如常在家中吃過午飯,便玩了一會他最喜愛的電視遊戲機,隨後再由嬤嬤送他到補習社上課。直到補習社下課後,他由嬤嬤接返家中,豈料在途中卻出了事,被人砍手砍腳,分別右腿兩刀,右手八刀,右手傷勢至為嚴重,幾近折斷,造成大量失血,情況危殆。據一名目擊者向警方表述,行兇者為兩名華藉青年。分別由一名兇徒把小童按在地上,而另一名則手執一把削骨刀向著小童右手狂砍。
接波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位於馬鞍山總部,分有三隊,每當有案件需要接手調查時,通常都會按著次序調派人手承接案件,我們俗稱接波。

該名目擊者,是附近一間茶餐廳的東主,他目擊小童被砍,激於義憤,立即衝出街外追截兇徒。他指出,當時兇徒帶上口罩,顯然就是為了掩飾樣貌!兇徒砍完小童後,便立即朝著第六座方向跑去,當跑至和宜合道時隨即跳上了一輛計程車,揚長而去。他又表示,因為距離得太遠,所以無法清楚看見車牌號碼,但他相信那輛計程車並非巧合經過,而是預先安排接載兇徒。原因兇徒奔跑之際,計程車的車門早已急不及待打開,彷彿是方便兇手跳上汽車。在警方的封鎖下,大批市民聚集觀看熱閙。這一起兇殘冷血的傷人事件,立即成為香港各大電子傳媒晚間新聞頭條。晚上九時許,現場探員在高級警司陳Sir的指示下,分成三隊。一隊留守在案發現場繼續蒐證,另一隊則到荃 灣仁濟醫院瞭解賢仔的傷勢情況。而我則分配在第三隊,任務是到梨木樹警署協助證人錄取口供整理案情。
手段像黑幫執行家法
從目擊者口供和現場情況分析,我推斷此案並非區內精神病患者襲擊行為,而是一起早有預謀的傷人案件,原因有三點:
一,行兇者為二人,有別於精神病患者單獨行為。
二,兇徒只針對小童岑浩賢下手,並沒有傷害他的嬤嬤。
三,從兇徒犯案手法、逃走路線來到判斷,不排除是一起早有預謀的傷人行動。此案最大的疑點,是一名小童在光天化日下,被人砍手砍腳,彷似黑幫以家法手段行刑,手法非常殘忍冷血。按道理,一名七歲小童不可能跟黑幫扯上什麼關係,若說他因為開罪了別人而遭此傷害,實在難以令人信服。至於當中涉及什麼端倪,要導致小童被人砍手砍腳,箇中情況倒是教人十分費解。千頭萬緒之間,警方決定從傷者賢仔的家庭背景著手,嘗試找出原因。首要是邀請賢仔的父母親前來警署協助調查。未幾,初步調查出來,我便立即向上級伍Sir報告。賢仔的父親岑偉成先後有兩段婚姻。八年前他與年僅十七歲的女友林月明同居,誕下兒子浩賢不到兩年,夫妻便因意見不合而
黑社會家法
黑社會執行家法手段非常殘忍,輕則施以體罰,拳打腳踢一頓,重則刀光血刃,身受三刀六眼,砍手砍腳的刑罰。千禧年五月在元朗所發生的一起黑夜汽車欄途砍人血案,就是一名劉姓男子於駕駛汽車回家途中,在錦上路被
兩車截停,車上分別跳下八名刀手,把男子拖出車外,按在地上執行家法式行刑。事後證實該男子是一名活躍於油尖區的黑幫頭目,身中十多刀,四肢筋腱盡斷,遇襲原因洩及同門利益而遭受報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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